境外丢失绿卡莫慌张,申请回美通函可回来

10 April 2013

        绿卡丢失之后该做什么:

绿卡的正式名称是永久居留卡,也叫I-551,上面记录了持卡人的照片,指纹,姓名等资料。它是个人合法地永久在美国居住和工作的证明。本文主要说明当在人在美国境外,绿卡丢失或者被盗的情况下该如何解决。

绿卡是美国永久居留权的象征或证据, 但并不是居留权本身。 丢了绿卡并不意味这失去了永久居留权。 这就像丢了结婚证,并不意味这失去了婚姻关系一样。 丢了绿卡, 永久居留权还在, 只是要多办一些手续来证明你的居留权罢了。

当个人在美国境外旅行,包括自己原来的母国,绿卡丢失或者被盗的话,要采取以下措施以便能够返回美国:

(1)      立刻去当地警察局报警,报告自己的绿卡丢失或者被盗,拿到在警局所填写的表格的复印件。

(2)     在当地的报纸上发布一则关于寻找所丢失绿卡的广告,保管好收据。然后第二天去买一张刊登这则广告的报纸并保管好。

(3)     去最近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回美通行函(Transportation Letter)。

当你持有回美通行函进入美国时,要申请重办绿卡。

回美通行函:

在美国境外当绿卡丢失或者被盗时,个人可以得到一张回美通行函,这张函可以授权航空公司在不受惩罚的情况下接载你回到美国。

以下是申请回美通行函的材料:

(1)     填写I-90表格。

(2)     有效的护照。

(3)     最近从美国出发的最新证明,例如登机证等。

(4)     合法永久居住身份的证明(LPR),例如绿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5)     警察局关于绿卡丢失的证明报告。

(6)     关于你为什么没有随身携带绿卡的细节。

(7)     3张合乎尺寸要求的近照。

(8)     提交165元的费用。

注意,即使申请回美通行函被拒绝的话,这个费用也不会被退还。由于要同别的机构和办公室之间合作,所以整个程序会花费几天。所有的回美通行函在15天内有效。如果你没能在这十五天内回来,你就得重新交钱重新申请。其他非移民签证不可以申请回美通行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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