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移民与L1跨国高管报税常见问题解答

12 October 2016

EB5投资移民和L1/EB1C跨国高管调动是越来越火爆的两种外国高资产人士来美途径。很多刚刚以这两种之一的身份登陆美国的人都不太清楚,他们究竟如何在美国报税和纳税, 牵涉的报税范围有多大。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在此为您简单普及介绍,在几种典型场景中,EB5移民或者L1调动高管如何在美国纳税。我们不是注册会计师或者税务师。我们普及介绍并不能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碰到具体税务问题, 应该单独咨询会计师或者税务师。 而且我们在这里只简单讨论联邦税,联邦税外各个州对征税的法律和程序各有不同,本文并不一一讨论。

1,我应该如何纳税?政府机构会通知我何时纳税和纳多少税吗?公司会为我代缴税款吗?

在美国,通常情况下每个人有责任申报自己的联邦个人所得税,您需要自己查明自己的纳税身份,收入如何确定,能享受多少抵扣和豁免,应税金额多少等,并且向联邦税务局(IRS)及时申报并纳税。 如果是在美国有常规的W2雇佣关系, 雇主一般会从你的薪水里预先扣缴一部分税金。 年底的时候, 你和联邦税务局(IRS)做一个清算。多退少补。

2,我现在在美国还没有取得绿卡,或者只是拿着附条件临时绿卡,我是否需要像美国人一样申报纳税?

如果您持有有条件临时绿卡,美国法律将您被视为税务居民,您必须像其他美国人一样申报全球收入并纳税。

如果您没有绿卡而居住在美国境内,比如持L1护照等方式,美国法律通过“实质居住时间标准”(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来判断您是否属于税务居民。如果您本年度在美居住时间,加上上一年度在美居住时间除以3,再加之前第二年的在美居住时间除以6,三者之和大于或者等于183天,您同样会被视为税务居民,需要像美国人一样就全球收入申报纳税。如果这个数值小于183天,则您属于非居民,您只需要就您从美国获得的收入,包括贸易、商业活动等收入申报纳税,如果您在美国并无收入,或者收入仅来自于工资且不足免税额,就无需申报。

清注意,如果是先居住在美国一段时间,而后才取得绿卡的情况,根据“实质居住时间标准”,您的税务居民身份开始计算时间可能早于您获得绿卡的时间。如果税务居民状态在某一年中发生改变,您可以申报双重税务身份,这一年则需要分期计算所有收入,在非税务居民和税务居民期间分别按照各自标准计算。

持有F、M学生签证居住在美国,并且没有从事违反其身份的活动的人,在这段时间内不被计入“实质居住时间标准”所计算的天数。

3,我是EB5或者其他方式获取的绿卡但并不经常居住在美国,我是否需要为从中国,或者其他美国以外国家获得的收入纳税?

是的。所有的美国“税务居民”,包括所有绿卡持有人和符合上述“实质居住时间标准”的非绿卡外国人,无论经常居住在哪里,您都需要向美国联邦税务系统申报所有收入,包括从美国境外获取的收入。

4,根据以上信息,我符合“美国税务居民”条件,应申报全球收入并纳税,但是我在中国,或者其他美国之外国家或许的收入,已经在当地缴过相应的税了,怎么办?

如果您在美国以外居连续住满一整年或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330天,那么您从美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所获取的收入,在一定的额度内是排除在纳税额之外的。这个额度每年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IRS公布的2015年度国外收入免税额是100800美元。也就是说,这部分收入您将需要单列一份表格申报,但不会被征税。

如果您没有离开美国一整年,或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330天的条件,您仍然可以享受其他外国纳税减免、饶让,退税、外国税务条约优惠等等,这需要分一定情况讨论,并且有些优惠可以同时享受。

5,我有在美国境内外的房地产,如果保留在手中,如何纳税?如果卖了呢?

在美国境内房地产,美国联邦政府不直接收房地产持有税,但是所在的州可能征收房产税,房产税额根据所在的州、郡不同,价值不同,税率不同,减免也不同,我们不具体讨论州税。

持有在美国境外的房产,联邦政府当然不直接征收房产税。

无论房产是否位于美国境内,如果通过出租等方式获取收益的,这笔收益可能被计入个人收入,纳所得税,但是因该房产而产生的纳税、维修和折旧等成本,可以用于抵消出租收入。

当然,美国境外的房产,在你变成美国税务居民之后增值并且变现的部分, 有可能是要作为全球收入向美国联邦税务局报税的。

6, 从美国境内、境外所获得的遗产,赠与等,或者我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他人,是否需要纳税?

在美国联邦层面,除非特殊情况,继承人与受赠与人都不会被征税。而且收到遗产、赠与的人并不需要就这笔收入报联邦个人所得税,然而在部分州,这笔收入会被计入个人收入并申报所得税。

被继承人(逝者)和赠与人,如果是美国税务居民的(公民、绿卡持有人或者符合实质居住时间标准的),无论继承和赠与在哪里发生,都要受到美国税法管辖。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免税额每年不同,2016年度,如果总遗产价值加上应税赠与额超过5450000美元,就要申报纳税;如果单年赠与金额超过14000美元也要申报纳税。有一个可用的减免是美国税务居民被继承人(逝者)在国外的遗产,被外国政府收税的,根据美国政府与该国的税务条约,或者其他可适用的税务原则,可以减免美国遗产税,这条通常用于不动产。

如果继承人和赠与人不是美国税务居民的,通常并不需要纳税。然而如果涉及有财产位于美国境内的,则需要按照美国税法申报纳税。在美国境内需要报税的财产包括:坐落于美国境内的不动产,部分在美国境内的动产如艺术品、珠宝、现金,在美国公司企业的权利,包括公司股权、合伙人权益等,且无论股权证明是否在美国境内,对美国公民、政府机构的债权,在美国境内设立的信托等。

7,从美国境内外获得利息,股息,分红等收入是否需要纳税?

无论是否属于美国税务居民,您在美国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账户所获得的收益,包括存款利息、保险年金等,以及美国公司的股权、合伙人权益产生的分红,都应该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是美国税务居民的(公民、绿卡持有人或者符合实质居住时间标准的),那么您从其他国家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所获得的收益,以及从外国企业获得的利益,都需要在美国申报纳税。尤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您需要申报所有在本税务年度内任意一天存款余额大于10000美元的他国金融机构的账号。

如果您不是美国税务居民,那么从国外金融机构、企业等获得的利息、股息等投资回报并不需要纳税。

  1. EB5投资移民的配偶,没有一起移民美国, 没有美国绿卡, 那么配偶的境外资产和收入,需要向美国联邦税务局申报吗?

首先,需要确定您配偶的税务居民状态,同样使用实质居住时间标准。如果您的配偶是税务居民,他的所有境内外资产收入都需要向联邦税务局申报。如果您的配偶既没有绿卡又不符合居住时间标准,属于非税务居民,那么其境外资产、收入则无需向美国联邦税务局申报。

  1. 某L1高管,除了在美国公司有正常W2收入, 他还有境外的投资收入,他需要就境外收入报税吗?

L1高管在美国境内时间如果符合实质居住时间标准的,属于税务居民,那么您必须就所有收入报税,无论境内境外的,本文提到包括国际税务协定等税收减免政策可能适用,帮助您降低税负。

  1. L1高管的未成年孩子生活在美国,有L2身份, 但他没有社会安全号, 这种情况下,孩子能作为dependent 申请到人头exemption 吗?

L2身份的子女,如果居住时间满足实质居住时间标准的话,被是为美国税务居民,可以作为同样是美国税务居民的L1身份持有人的dependent,享受税务减免。如果L1身份持有人或者L2身份子女任意一人的居住时间不满足实质居住时间标准的,都不能让L2身份子女成为dependent。

如果L2孩子满足了实际居住要求, 则可以通过申请一个纳税号(TIN)来跟着L1一起报税,享有家庭附属成员免税额。

  1. 如果我忘记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在税法上,漏报、隐瞒等可能导致罚金甚至严重的构成税务欺诈等刑事犯罪。更重要的是,对于移民而言,可能导致您的合法身份被剥夺或者无法续签,乃至被遣返,即使对于已经入籍美国的人而言,如果发现其在入籍时期做出的陈述,如果有关税务部分作假的,也可能会剥夺国籍。

  1. 还有什么其他项目可以折抵或者减免税的呢?

美国纳税人可以依据各自的情况享受多种不同的减免或者折抵,有些可以累计,有些需要进行选择,我们简单的例举一部分供您参考。请注意这里讨论的折抵或者减免税大多数情况下仅适用于美国税务居民。

如果您的未成年子女是美国公民,与您同住并在经济上依赖于您供养的,您可能获得多种不同的减免,包括提高免税额,直接退税,医疗、教育开支减免等。如果您在美国购房进行按揭贷款,可以享受一定的贷款利息减免。如果您有残障等情况或者年龄大于65岁,有额外的减税。如果您因为有在美国的地产而被州政府或者其他地方政府征税的,可以折抵联邦税。另外投资经营的生意亏损的也可以减免部分应税收入。

美国的个人税收基本上是以家庭为单位,已婚的,有未成年子女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到各种不同的优惠政策,您应当与您的税务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并提供家庭信息、个人信息等,以尽可能地维护您的利益。

  1. 外国人,在变成美国的税务居民或者拿到绿卡之前, 应该提前做哪些税务和财产规划安排, 最有效地避免或减少美国的税负?

在美国,资本获利会被征所得税,但是税率根据您的收入高低和资本持有时间长短而变化。总体来说,出售长期持有的资产比短期持有的资产的获利承担的税率较低。因此,您应当对您的资产,包括房地产、债券、公司股权等,进行估价和公证,并妥善保管获取时间、价格的证明等,将来出售、兑现时无论是获利还是亏损都有据可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高税率。另外,携带个人资产,如现金、票据和有价证券等进入美国的,一定要注意,价值超过一万美元的应当申报。美国政府并不会对携带过多现金入境进行征税,但是出于预防偷逃税、洗钱、走私恐怖主义等犯罪行为的目的要求申报,如果不申报,可能面临没收、罚金等处罚,严重的甚至影响您的签证效力和移民法上的权益。

您应该了解原所在国与美国之间是否存在税务协议,您可能因此获得税收减免、抵扣等优惠。此外,您可以考虑在成为美国税务居民或者拿到绿卡前,将您的财产赠与给已经成为美国税务居民的亲友或者配偶,他们并不需要为接受这笔赠与而向美国政府缴税。但是请注意,这种方案可能带来其他法律上的后果,并且一旦完成赠与,他们财产再转让或者赠与给您的过程会被美国政府征税。另外,妥善地分配在美国以外的企业收支也能帮您合理合法地降低税负。您还可以提前考虑几种在美国相对比较常见的合法的财产方式,包括设立信托,购买保险等。

跨国税务安排涉及到国际税法,是非常复杂,专业性很强的领域,根据您的资产配置状况不同和理财方案不同,应当选择不同的税务安排方案以期获得最大的税务优惠。美国联邦税务局和移民局已有案例,对跨国逃税、税务欺诈等不法行为进行调查和追责,出于您的最大利益着想,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希望您遵守税法、合法避税、依法纳税。

声明:本文基于美国联邦税务局(IRS)等机构的公开信息制成。本文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 请注明出处。张大钦律师事务所是专注于美国移民与其他签证的在美执业律师事务所,并不是财会、税务服务机构。本文并不构成法律意见或者会计、税务等领域的专业意见,也不代表您与张大钦律师事务所达成法律服务关系,如果您对本文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者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其他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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