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美证,白皮书与N-470之比较
新移民在美国等待身份调整期间或持有绿卡期间,难免会有出国需要,甚至还可能需要在境外住上一段时间,这就会面临再次入境美国的问题,因此会需要一个“回美证”或者白皮书。实际上,出境以后再次入境美国涉及的旅行文件(travel document)有advance parole, reentry permit以及部分人可能还需要提交N-470申请,很多人对这几种证件的功用和区别没搞清楚。今天我们就来做一个详细比较,讨论这三种证件的一些不同之处。
一、回美证 (“Advance Parole“)与再次入境许可(”Reentry Permit“)白皮书比较
由于回美证与再次入境许可均使用I-131表格,也经常被统称为“回美证”,故很容易造成一般人的误解和混淆,实际上,两者从定义、外观、适用情形、功能、有效时间以及注意情况等多个方面均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1.定义和适用人群不同
Advance parole即为通常所说的“回美证”, 它是签发给在美国还不是永久居民但已经提交了I-485 调整身份申请(绿卡申请最后一步)的外籍人士。外籍人士必须在离境前申请回美证。如果没有回美证就离开美国,I-485可能被视为放弃 (只有H1B/L1情形例外)。而Reentry Permit, 可以译为再次入境许可,俗称白皮书。 它是签发给需要较长时间停留美国境外的美国永久居民和附有条件永久居民(conditional resident)。从这个定义即可以看出再次入境许可与回美证的区别。如果绿卡人士在美国境外连续居住超过一年没有回来,而且没有Re-entry Permit再次入境许可,其结果是视为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 (绿卡)。
2.外观不同
Advance parole的外观是贴有你照片的一张“纸”(见下图左),有时候也会与你的工卡“合二为一“(见下图右“Serves as I-512 Advance Parole”)。
而Reentry Permit的外观与Advance Parole 有很大不同,更像是一本护照,见下图。
3.适用情形不同
一般而言,在美国的外籍人士在以下情况下需提出回美证申请,分别为:1)I-485身份调整申请处于等待状态;2)以难民身份入境或被允许入境避难;3)属于家庭团圆计划(Family Unity Program)的受益人;4)在美国境内拥有暂时性受保护状态;5)难民申请处于等待状态。
然而,再次入境许可的适用情形则与回美证不同。首先,它只适用于合法的永久居民或条件性永久居民;其次,你必须在美提出申请并完成指纹采集工作。不过你可以在完成申请与指纹采集之后离境,并在境外的美国使领馆或美国国土安全局办公室领取你的许可证,只要你在申请时在申请表格上填好相关选项。
- 功能与有效时间不同
一旦你的回美证申请得到批准,它的功能如同签证,你可以短期离境并往返多次。回美证的有效期为1年。而再次入境许可的功能除了允许你可以短期离境往返多次,还可以用来把你的行程报备给美国政府,证明你没有放弃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一般而言,若你在美境外的时间长达一年而又没有再次入境许可的话,你的绿卡会被视为放弃而不得入境,而拥有再次入境许可则可证明你并没有放弃你的绿卡。只要你拥有一个合法有效的再次入境许可,你不会仅仅因为离开美国一段时间而被视为放弃永久居住权或条件性永久居住权。再次入境许可的有效期为2年,不过,若你在自从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后的5年内在境外时间长达4年以上,你的许可证的有效期将会被限制在1年,除非你有符合要求的特殊情况。
- 注意情形不同
关于回美证,有三点需要注意:1)如果你在收到你的回美证之前离开美国,那么这个行为将视同你放弃了回美证的申请,甚至会进一步影响你等待中的I-485身份调整。因此,你需要在离境前申请回美证,获得批准并收到回美证后才能离开美国。如果你是H1B或者L1身份,则不需要等到有回美证才能离开。2)即使你拿到了回美证,也不代表它可以确保你顺利入境美国,你仍需要在入境的时候接受海关与边境检查(CBP Inspection);3)目前申请回美证的政府规费为$360美元,不需要再提交额外的指纹采集费(biometrics service)。
关于再次入境许可,也有三点注意事项,但与回美证截然不同:1)若你在离境期间发生了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不被允许入境的情形(更多有关这方面的信息请查阅本所博文:被美国拒绝入境,怎么办?),即使你成功获得再次入境许可,你也可能会被拒绝入境;2)离开美国长达一年以上通常会打断申请入籍而要求的在美居住连续性,若你将在美国境外居住一年以上,满足一定条件下,你可以通过提交N-470表格(详细方面请见下文)来保留你的入籍倾向;3)目前申请再次入境许可的政府规费为$360美元,对于在14岁至79岁的申请者来说,还需提交$85美元指纹采集(biometrics service)费用。
二、再次入境许可(”Reentry Permit”)与N-470之比较
不同于人们经常提及却混淆的回美证与再次入境许可,大部分人对N-470来说则比较陌生,然而它却是绿卡持有者在即将离境1年以上而又希望顺利申请入籍时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N-470与再次入境许可均适用于已在美国享有永久合法居住权的绿卡持有者,但两者在外观、功能、适用情形与申请费用上存在不同之处。
1.外观不同
上文已经提到,再次入境许可(白皮书)的外观像一本护照,而N-470的申请通过以后则会收到一份批准通知(a letter of approval),见下图:
2.功能不同
在上文提到,再次入境许可持有者可以短期离境往返多次,而N-470的功能则与入籍的连续居住要求有关。美国移民法规定,一个绿卡人士要申请入籍的时候, 要满足一些要求,其中包括实际居住天数的要求以及连续居住的要求。 如果绿卡人士在境外连续居住超过一年没有回来,那就会因为连续性被打破而不得入籍。 入籍时间要重新起算。
N-470的功能在于当你必须离开美国长达一年以上,同时又不想重新计算申请入籍的在美居住时间要求,你可以基于一定的工作需要,通过提交N-470表格来保留你在美居住的连续性,并且你在美国境外居住的时间还有可能被用来计算你的在美居住时间。同时,一旦你的N-470申请获批,你的配偶和未结婚子女将会享受与你相同的福利,只要他们和你在境外的居住地点一致。但N-470并不具有旅行文件的作用,因此为了保证你离境后顺利返回美国,你仍需要申请再次入境许可(Reentry Permit)。
- 适用情形不同
一般而言,只要你是合法的永久居住者或条件性永久居住者,你需要离境一段时间,则就可以申请再次入境许可,而N-470的适用情形则有较为严格的限制。可以申请N-470的典型情况有以下6种:1)在境外为美国政府工作;2)在境外为美国研究机构从事科研研究;3)在境外为致力于发展业务的美国公司工作,这里美国公司的定义需要注意,需完全为美国公司或由美国公司控股50%以上的外国分公司,即使美国公司控股最多,但若不满足50%以上的控股比例要求,则不属于N-470表格的范畴;4)在境外工作,为美国公司保护财产;5)在境外为国际性组织工作,且美国是其成员之一;6)在境外为满足一定条件的宗教组织工作。若你符合上述情形,你还应该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提交N-470申请:1)你必须在成为合法永久居民(宗教工作者除外)之后,不间断地在美居住长达一年以上,这期间不允许有任何出境行为;2)你将需要离开美国一年或以上;3)你有符合条件的工作;4)你希望保留入籍美国而要求的居住连续性要求;5)你需要在离开美国工作之前提交你的N-470申请,你还应该提交证明文件,比如由符合条件的美国雇主出具的工作证明信,其中应列明工作的条件和在境外工作时间,你得到批准之后的N-470将与该证明信所列明的情况相一致。 简单来说,如果你要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不回来, 你想要保住你的永久居留权(绿卡)的话, Re-entry Permit 再次入境许可是一定要申请的。 如果你还想早点入籍又满足了一定条件, 你还可以额外申请一个N-470。 N-470代替不了再次入境许可。 再次入境许可是保绿卡(永久居留权); N-470 是为了保入籍变公民所需的连续居住要求。
3.申请费用不同
目前,申请再次入境许可的政府规费为$360美元,对于在14岁至79岁的申请者来说,还需提交$85美元指纹采集(biometrics service)费用。2016年12月23日后, I-131的送件费会涨为575美元。 申请N-470需提交$330美元的政府规费,不需要提交指纹采集费用。12月23日后, N-470的申请费将涨为35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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