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公证”、“认证“本质和程序比较
近年越来越多留学生、交流学者、投资人、移民人员等来到美国生活学习工作,但与中国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国的文件如何才能在美国使用,美国的文件如何才能在中国使用?“公证”这个看似熟悉而陌生的词汇便融入了在美华人的生活。例如,中国人来到美国使用护照买房,多年后需要卖房,但护照已经更新了,因此需要公证证明两本护照实际是同一人。在美国出生的小孩,回国后需要登记户口,因此需要公证美国的出生证明。
今天,我们就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中美公证的差异。
• 美国公证
在美国,公证人是指接受了法律训练并获得政府颁发的执照,从事相关法律事务的人,常常作为见证者证明文件签字。在美国的一些州,将律师同时也是视作公证人,但另一些州不将律师视作公证人,公证人需要接受训练,通过考试并获得执照。但这种执照比较容易获得。
美国没有像中国公证处一样的行政部门。美国公证没有国家公权力的成分。美国的公证人员不属于公务员,多为自然人,没有美国财政拨款,通过公证收取费用。一般费用在20美元左右。加油站,银行,产权公司,律师行,甚至卖杂货铺都公证员可以做公证证明。
美国的公证证明一般当场就能获得。这并不代表美国人民办事效率高效,而是美国的公证人员仅仅是公证签名,盖手印,但并不对文件的内容负责。简言之,一位客人要做赠与公证,客人带着文件前往公证人员处,当着公证人员的面签字,公证人员就会为您盖上公证章,证明是客人亲自签字。但是关于赠与的内容,就不由公证人员负责了。
• 领事公证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等能在另一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一般意义来说,任何在美国产生的文件拿到中国内地去用,必须要经过领事馆的公证/认证。
中国驻美领事馆可为领区内美国公民及其他外国人申请中国签证、中国公民申请护照或旅行证、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书、领区内欲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的认证、办理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等等。能否为具体的文书办理领事公证还请与各个驻美领事馆确认。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除此之外分别在美国纽约、旧金山、洛杉矶、芝加哥和休斯敦驻有总领事馆。
中国驻美大使馆领事馆辖区:
华盛顿特区、特拉华、爱达荷、肯塔基、马里兰、蒙大拿、内布拉斯加、北卡罗来纳、北达科他、南卡罗来纳、南达科他、田纳西、犹他、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怀俄明
电话:+001-202-337-1956
传真:+001-202-588-9760
电子邮件:visa_us@mfa.gov.cn
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辖区:
康涅狄格、缅因、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新泽西、纽约、俄亥俄、宾夕法尼亚、罗得岛、佛蒙特
电话:212-868 2078
传真: 212-564 0030(签证、公证、认证业务)
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辖区:
科罗拉多、伊利诺斯、印第安纳、衣阿华、堪萨斯、密执安、明尼苏达、密苏里、威斯康星
请查看办理公证的具体指南:http://www.chinaconsulatechicago.org/chn/qzhz/gz/
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辖区:
亚里桑那、南加利福尼亚、夏威夷、新墨西哥、太平洋岛屿
咨询电话:+1 213 201 1765
传真:+1 213 380 0372
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辖区:
阿拉斯加、北加利福尼亚、内华达、俄勒冈、华盛顿
证件咨询/Telephone: 415-8729091(9:00AM — 14:30PM)
证件咨询/Email: visa.sf@gmail.com
传真号码/Fax:415-8525940
中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辖区:
阿拉巴马、阿肯色、佛罗里达、佐治亚、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俄克拉何马、得克萨斯
证件业务咨询邮箱Email:OfficialVisaHouston@Gmail.com(24小时)
证件业务咨询电话:832-240-3780; 713-527-8954(办公时间)
传真:713-521-0237
• 三级公证
现在,我们也常常听到三级公证。三级公证具体是指什么呢?
驻美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为由美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美国务院或各州州务卿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又称三级认证。
第一级认证:公证文件。
取得文件原本,在当地的公证处或县政府做认证。即拿到文件后,首先应当由当地公证人员办理公证或有权机关出具“核证副本”(Certified Copy)。当地公证人员即上述描写的公证人员。根据前面的介绍,当场就能拿到公证文件。
第二级认证:州务卿认证。
州务卿的认证可以理解为州一级的认证。每个州的认证办公室认证办理时间会有所不同,办理的费用也会不同。我们建议申请人在邮寄文件给他们之前先跟州务卿认证办公室联系确认,确认好他们的要求和费用后再用挂号信邮寄出去。不同的州可能会有不同数目的认证办公室,而各个认证办公室办理时间或长或短。可以使用FedEx或者UPS来邮寄,虽然贵了一点,但是传递的速度更快,而且更加的安全。
第三级认证:中国领事馆认证。
大使馆的认证是三级认证的最后一步,即领事认证,根据前面的介绍,即在签证处办理。洛杉矶的中国大使馆签证处在市中心,所以只要前面步骤办完后,就可以预约并前往中国领事馆办认证了。
并不是每一份文件都需要三级认证,只是针对特定的情况,比如回国上户口,或需要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一次性出入许可之类的情况下,可能会需要用到三级认证。具体的文件使用情况是否需要三级认证,还是要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
友情提醒,大部分情况下在美国办理业务是需要预约了,一是可以合理规划时间,二是可以保证高效。望大家前往办理业务时都先进行预约,利人利己。
• 中国公证
中国公证书,由县市级的公证处出具。带有国家公权力对文件真实性和某项事实的进行核实确认的性质。 所以, 有些重要的文件,美国的签证官或者移民官可能希望看到中国政府确认的公证件。 但是, 并不是所有的文件都需要公证。了解中国实际情况的签证官对某些文件,更希望看到原件 (譬如说银行存折,学位学历,房产证等),而不是公证件。 有些不该公证的文件公证了,反而会引起怀疑。
1. 公证的范围
a.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可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b.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可以办理以下事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2. 申请
a.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b.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i. 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ii.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iii. 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iv. 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v. 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 受理
a.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i. 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ii. 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iii.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iv.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 收费
a.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5. 审查
a. 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b. 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i. 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ii.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iii. 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iv. 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v.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6. 出证和送达
a. 出证、是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依法制作,出具公证书的活动。出证条件如下:
i. 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设立遗嘱、继承遗产、收养子女、提存等)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行为人员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行为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社会公共利益。
ii.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该事实或文书对公证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 该事实或文书真实无误;
3. 事实或文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
iii.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其签名、印鉴应当准确属实;文书的文本公证,其文本内容应当与原本完全一致。
iv.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债权文书经过公证证明;
2. 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3.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b. 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由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公证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出证。
7. 期限、拒绝和复议
a. 公证事项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的,当事人举证不足的,或者需委托调查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b.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事实和文书,公证处应拒绝公证。
c. 公证处或它的同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已发出的公证文书内容不真实或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d. 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该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只是对中国与美国公证范围和流程的一个大致总结,不同地方的公证处制度不尽相同。在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前,请查找欲前往的公证处的地址和电话。事先打电话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和办理的时间,安排好时间即可前往办理。
中国公民申请美国移民签证,一般需要中国公证处出具:申请人出生公证书,婚姻公证书,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有人误以为, 所有提交给移民局的中文材料的翻译件都需要公证处的公证。 其实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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