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400美国入籍申请被拒的常见原因

08 December 2017

移民美国的道路往往漫长而艰辛。为了一张小小的绿卡,短则耗时两三年,多则须苦等十多年。就算拿到绿卡也并非万事大吉。据统计,近几年内每年申请入籍的绿卡持有人多达近80万,而其中有近10%的人入籍申请被拒。绿卡持有者每次提交N-400表格(Application for Naturalization)申请入籍就相当于要求美国移民局(USCIS)将自己先前所有的移民案件重新审理一遍。因此,无论是当下新发生的还是从前已存在的问题都有可能导致入籍申请被拒。在此,张大钦律师事务所为您总结出入籍申请时最容易发生的5个被拒原因。

  1. 英文或公民测试(English/Civics test)未通过

入籍考试(The Naturalization Test)由英文或公民测试两部分组成。英文水平有限而导致英文或公民测试未通过是最常见的入籍申请被拒原因,然而申请人可以有两次机会尝试。如果第一次两种测试中任何一种测试未通过,美国移民局则会安排申请人在之后的60到90天内再次进行此类测试,但如果第二次还未通过,则入籍申请就会被拒。绿卡持有人须重新提交N-400表格。大多数人在一次或多次尝试后总会通过,然而为避免不必要的花费,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建议申请人在入籍考试前多和亲友练习,如有必要也可制作手卡帮助记忆。

当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申请人无须参加英文测试部分:

  1. 在递交入籍申请时已满50周岁且持绿卡在美国生活满20年;
  2. 在递交入籍申请时已满55周岁且持绿卡在美国生活满15年;

如果申请人因身体或心理条件限制,无法学习英文和公民测试内容,则申请人可以提交N-648表格(Medical Certification for Disability Exceptions)申请免除公民考试。

  1. 有犯罪记录

在审理入籍申请时,美国移民局会根据申请人的指纹等生理信息对其进行犯罪背景调查。而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不同,申请人可能会面临暂时或永久不得入籍的惩罚。通常有过严重犯罪(aggravated felony)的绿卡持有者是永远不可入籍的。而有轻微犯罪记录的绿卡持有者等惩罚期(一般为3年或5年)过后,可提交入籍申请。移民官会视其个人情况,延长惩罚期或允许入籍。如果希望入籍的申请人之前有过被警察逮捕或犯罪的经历,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建议其在提出入籍申请前,首先应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1. 在绿卡期间实际居住(Physical Presence and Continuity)在美国境内的时间不足

连续性居住的要求不代表申请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所有期间内都身在美国。有三个基本要求可以满足连续性居住条件:

第一,  入籍申请人必须在提出申请前,至少连续在美居住法律规定的5年期间的30个月或3年期间的18月(通过嫁娶美国公民获得绿卡的情形)。

第二,任何一次离开美国的时间不可以长达一年或以上。长达一年或以上的离境被视为自动中断在美居住的连续性,即使拥有再次入境许可(reentry permit)也无法克服这一情形。如果申请人离开美国长达一年或以上,那么他必须从回到美国那天起,在美国至少等待四年又一天才可以提出入籍申请。否则入籍申请会被拒绝。不过,有一些例外情形:比如在国外服兵役,获批保留连续性居住的在海外工作的雇员,以及在海外工作的美国公民的配偶。这一基本条件不仅适用于在入籍申请提出之日,而且还适用于整个面试期间乃至宣誓入籍的那一刻。

离开美国长达6个月但短于1年的旅行被推定为中断在美居住的连续性。不过若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放弃在美居住,那么则可以推翻这个法律推定。判断申请人是否放弃在美国居住,可以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比如申请人有没有申报纳税,有没有在美保留永久居住地址,是不是在海外工作,离开美国的原因,以及在美国的家庭纽带和联系。上述几个方面并没有穷尽列举所有可以用来推翻推定的证据,每一个案件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可能的话,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把每次离境时间都限制在6个月以内,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问题。这一基本条件同样适用于直到宣誓入籍的那一刻。

第三. 居所不固定或无法证明在同一个州的连续居住请况也会导致入籍申请被拒,根据法律规定一个申请人必须在一个州连续居住三个月(home residency requirement)以上才可以在这个州提出入籍申请。居住证明包括:DMV 签发的身份证,租赁合同,银行账单,纳税申报单,以及其他类似的文件。

  1. 个人财务债务问题

欠债及破产在美国并不算少见,幸运的是拥有债务并不会直接导致入籍申请被拒。然而如上文提及,移民局在审查入籍申请时也会审查个人报税情况。没有报税或报税不足也是导致入籍申请被拒的一个常见原因。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建议申请人应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在提交入籍申请之前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及税务会计师来制定系统的税务偿还计划,由此向移民局证明申请人的税务偿还能力。

另外一个和个人财务相关的常见被拒原因是故意不抚养尚未独立的子女。特别是如果法院判决申请人必须支付其子女的抚养费,则申请人需更注意收集并提交有持续支付抚养费的证据。

  1. 欺骗或隐瞒真实情况

由于法律限制(Statutory Bars),一些情况下绿卡持有人是不被允许加入美国国籍的。法律限制包括的情形有:政权颠覆运动和无政府主义,加入共产党的有意义的成员,在战争期间存在一定的逃兵行为,正处在遣返程序中的人,收到驱逐命令的人,以及曾经以不是美国公民为理由而提出豁免注册兵役制的外国人。在这些因素中,来自中国大陆的申请人们可能最需要担心的就是如何才能证明自己不是有意义的共产党成员。根据美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入籍申请人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之一,便可证明自己是无意义的共产党成员:

  1. 之前由于某些原因非自愿加入共产党。可能的原因包括:求学求职需要,16岁以下入党,在没有申请的情况下法律强制要求入党,为了获得物资援助从而维持生计
  2. 在入籍申请人不对美国国土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入籍申请人在该申请日期的两年前已退党。但如果申请人之前是某个独裁极权政府的执政党党员,那么退党时间必须是申请日期的五年前
  3. 如果申请人是美国公民的家属(如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那么其共产党员的身份可能被豁免
  4. 移民局官员或者领馆官员可以根据其自由裁量权,在申请人没有政治认同或者缺乏意识形态行为不构成有意义的党籍身份时,豁免其共产党员身份

详细共产党员身份豁免法规请参考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官网上英文原文:Communist Party Member Inadmissibility

除了是共产党的有意义成员的原因外,如果申请人曾有和其他法律限制相关的经历,同样只要通过有力的证据还是可以使申请人摆脱嫌疑的。但是如果在提交入籍申请的表格和材料中有所隐瞒甚至作假,那么一旦被美国移民局审查到,入籍申请一定会被拒。

隐瞒和造假的情况还常见于新提交给美国移民局的信息和获得绿卡之前提交过得信息相悖;隐瞒在美国之外其它国家的犯罪记录等。笔者一个十几年前的老客户在最近入籍申请中, 就碰到了这方面的大麻烦。 早年他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移民绿卡的时候,没有交代自己曾是共产党员。如今, 他已经是一个名牌大学的full professor, 而且手上握有一年几百万美元的研究经费。  他填入籍申请表N-400的时候,很老实提到早年曾加入共产党的事情。 诚实是好事, 但这个诚实直接给自己打脸了。 这样, 移民官推定他早年的绿卡是隐瞒了重要信息而获得的。 非法手段获取的东西永远没有办法合法化。  现在他 面临着绿卡被吊销,甚至还有被遣返的风险。  现在学校和国会议员关系都动用了, 还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所以, 所有移民, 我们都建议你都要把自己提交给移民局的所有签字表格资料都要小心备份。 免得将来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有些资料, 如果你实在记不清楚了,可以通过Information Act 向政府要一份参考。

总而言之,欺骗和隐瞒会对申请人今后所有移民相关申请造成非常严重的不良影响,如申请人遇到此类问题一定要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

 

除了以上五种常见原因之外,根据每位申请人的情况不同在申请入籍的时候也会出现五花八门的状况。如果您或您的亲友在申请入籍时遇到问题,不妨联系我们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做收费咨询。张律师本人会根据具体个案进行详细分析,给您提供最优的解决办法。更多公民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请参考我们律所先前文章:《申请入籍美国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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