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卡人士长期滞留境外,如何争取入境?
美国绿卡持有者,连续在美国境外居留超过两年,他想凭表面依然有效的绿卡入境美国,打算入境后在美国长期居住,他在美国海关CBP会碰到什么情形, 该如何应对? 要注意什么问题? 怎样才能提高顺利入境的可能性?
美国绿卡(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LPR)持有人如果连续在境外停留超过 1 年,理论上已经被视为“可能放弃永久居民身份”;超过 2 年且没有回美证(Re-entry Permit),风险非常高。
一、入境时可能发生的几种情形
1️ 最理想情况:放行入境(概率较低)。
CBP 认为你“主观上没有放弃永居美国的意图”,允许你以 LPR 身份入境。但这通常需要你能证明:
1. 境外停留是临时且有强烈的正当理由 (factors beyond your control), 不是不想回,而是情况不允许。
2. 一直与美国实际着牢不可破的联系
2️ 二次检查(Secondary Inspection)(极常见)
CBP 会带你去小黑屋,进行深入询问,例如:
为什么在境外待这么久?
是否在国外工作?
是否在国外买房?
是否报美国税?
是否在美国有固定住所?
是否有家人仍在美国?
是否打算永久回美?
他们的核心问题只有一个:
你是否“abandoned”你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CBP认为你没有放弃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有合理长期滞留境外的理由(重病、疫情、家庭紧急情况),有持续保留美国联系(报税、房产、银行账户),没有明显永居美境国外,CBP可以:允许你以LPR身份入境,可能要求填写 I-193 缴费豁免SB1签证 入境要求。 或直接放行。
3️ 要求签署 I-407 放弃绿卡 ❗(高风险)
CBP 可能会要求你签署:I-407 Record of Abandonment of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一旦签字 = 自愿放弃绿卡,当场失去身份。很多人是在压力下被误导劝签的。这可能上诉。 但程序很艰难且漫长。
4️ 拒绝你以LPR身份入境,发出“Deferred Inspection”或要求上移民法庭
如果你拒绝签 I-407:CBP 不能直接取消你的绿卡,他们可能:让你以“parole”身份入境或发出 NTA(Notice to Appear)交由移民法庭决定是否已放弃身份最终由移民法官裁决。
作为一种折中方式:你不签 I-407。但同意“撤回本次入境申请” (Withdrawal of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然后飞回境外。这种方式不会直接取消绿卡,但风险很高。
二、法律核心原则(非常重要)
根据移民法:绿卡持有人“短期离境”不算放弃,但“长期 + 无回美意图” = 可能视为放弃
关键不是时间本身,而是:你是否一直有“居住美国”的主观意图
三、超过两年的风险评估
情况 | 风险 |
离境 > 1 年 | 高风险 |
离境 > 2 年 | 极高风险 |
无 Re-entry Permit | 非常不利 |
在国外长期工作 | 非常不利 |
无美国报税 | 极其危险 |
美国无房无家人 | 不利 |
四、如何应对CBP(非常关键)
千万不要:
不要主动承认“我在国外生活”
不要说“准备搬回来”
不要说“这次打算长期住美国”
不要签 I-407(除非已决定放弃)
应该这样说:
“I have always intended to maintain my permanent residence in the U.S.”
“My stay abroad was temporary due to ____.”
“I always planned to return.”
核心表达:
Temporary stay abroad
Continuous intent to return
五、入境前必须准备的材料(提高成功率)
带齐这些证据:
1️ 美国联系证明 (并非每样都要,但越全越好)
美国报税记录(非常重要)
美国银行账户流水
信用卡记录
美国驾照
医疗保险
房产或租约,水电煤气互联网的账单支付证明
教会,球会,慈善组织,社交组织常年会员时常联系
家人在美国生活读书工作的证明。
工作offer 或者可信的科研活动商业计划
2️ 离境合理理由证明
父母重病证明
疫情滞留证明
公司派驻信
医疗证明
3️ 证明没有放弃美国税务身份
是否以居民身份报税?
如果报税时选了 “Non-resident”
几乎等于自证放弃身份。
六、能否提高成功率?
✔️ 有美国纳税记录 = 大加分
✔️ 美国有房产/配偶子女在美 = 加分
✔️ 离境是被迫(疾病、疫情)= 加分
❌ 国外全职长期工作 = 大减分
七、是否可以直接凭绿卡登机?
航空公司通常允许登机(绿卡表面有效)。
但:真正的风险在入境口岸
八、有没有更稳妥方案?
方案1:申请 SB-1 Returning Resident Visa(在美国领馆)
如果人在境外,理论上应申请:SB-1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但成功率不高,且审查严格。
方案2:放弃绿卡,以B2游客身份入境,择日重新申请移民(如果已实质放弃)
有时反而风险更低。
九、最重要的一句话
CBP 无权直接取消绿卡
但可以启动程序让移民法官裁决
如果不签 I-407,你通常会被允许入境并等候移民法庭。
十、现实建议(实务角度)
如果:没报税,在国外长期工作,在美国没有房产和家庭联系
被认定“abandonment”的概率很高。
如果:一直报税,美国有固定住所(可以是租赁的)离境有合理原因
仍有较大成功机会。
十一、极重要提醒
入境陈述必须真实。
说谎一旦被认定“misrepresentation”,后果比“abandonment”严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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