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B5案件,BIA上诉失败,还能继续诉讼并留在美国吗?
很多投资人认为:
“BIA败诉后,我的绿卡就没了,是不是必须立刻离开美国?”
实际上,情况比这更复杂。
1. BIA败诉后,确实会失去条件永久居民身份
当移民法官(IJ)拒绝I-829申请,并且BIA维持该决定后,遣返令将成为行政终局决定(Final Administrative Order of Removal)。
此时:
条件永久居民(CLPR)身份终止;
不再属于合法永久居民(LPR);
原有绿卡权利失效;
USCIS通常不再签发新的I-551(ADIT)印章。
从严格法律意义上讲,投资人在这一节点已经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
2. 失去绿卡后,仍然可以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司法审查
BIA作出最终决定后,申请人通常有30天时间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提交:
Petition for Review(PFR)
例如:
加州案件通常进入第九巡回法院(Ninth Circuit);
纽约案件通常进入第二巡回法院(Second Circuit);
德州案件通常进入第五巡回法院(Fifth Circuit)。
联邦法院审查的对象并不是I-829本身,而是BIA和移民法庭的最终决定是否合法。
3. 提交PFR后,是否可以继续留在美国?
关键取决于是否获得:
Stay of Removal(暂缓遣返令)
情况一:获得Stay
这是大多数律师都会积极争取的结果。
如果联邦巡回法院批准暂缓遣返:
DHS不得执行遣返;
投资人可以继续留在美国;
案件等待联邦法院审理结果。
此时虽然已经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但政府不能将其遣返出境。
实践中,这种状态可能持续1至3年甚至更久。
情况二:未获得Stay
如果联邦法院拒绝签发Stay:
遣返令继续有效;
DHS理论上可以执行遣返;
申请人存在被遣返的法律风险。
虽然部分案件未必会立即执行遣返,但法律保护明显弱于获得Stay的案件。
4. PFR等待期间属于什么身份?
这是很多投资人最容易困惑的问题。
严格来说:
申请人已经不是:
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t(CLPR);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LPR)。
但同时又因为案件仍在联邦法院审理中而留在美国。
因此,这一阶段更准确的描述是:
因联邦司法审查程序而获准继续停留美国的人。
这种状态允许其留在美国等待法院裁决,但并不等同于恢复绿卡身份。
5. PFR期间是否可以出境?
理论上可以。
但绝大多数律师都会建议不要这样做。
原因包括:
存在已经生效的遣返令;
离境后可能被视为放弃部分诉讼利益;
再次入境极其困难;
即使持有有效签证,也可能因遣返令被拒绝入境。
因此,在联邦法院审理期间通常应避免国际旅行。
6. 如果联邦巡回法院判投资人胜诉,会立即恢复绿卡吗?
通常不会。
很多投资人误以为:
“联邦法院赢了,就马上拿回绿卡。”
实际上,联邦巡回法院通常不会直接批准I-829。
更常见的结果是:
Vacate and Remand(撤销并发回重审)
即:
撤销BIA决定;
发回BIA重新审理;
或发回移民法官重新审理。
7. 联邦法院胜诉后,身份会发生什么变化?
如果联邦法院撤销了最终遣返令:
BIA败诉
↓
Final Removal Order
↓
Petition for Review
↓
Circuit Court胜诉
↓
Vacate & Remand
↓
遣返令被撤销
由于导致身份终止的最终遣返令已经不存在,
投资人通常会重新回到案件待决状态(Pending Status)。
在许多案件中,律师会主张申请人恢复条件永久居民地位,并重新获得相应身份证明文件,直到案件重新审理结束。
8. 最理想的结果是什么?
理想路径通常如下:
I-829 Denied
↓
IJ Denied
↓
BIA Denied
↓
Circuit Court Reverses
↓
Remand
↓
IJ Approves I-829
↓
获得无条件永久居民身份
也就是说:
联邦法院胜诉本身通常不会直接发放绿卡,
但它有可能撤销最终遣返令,并为投资人重新争取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机会。
实务总结
对于EB-5案件而言:
IJ(移民法官)阶段是事实认定的核心战场;
BIA阶段是法律和事实复审的重要阶段;
联邦巡回法院阶段主要负责纠正法律错误和程序错误。
因此,联邦法院胜诉最重要的意义通常不是“直接拿回绿卡”,而是:
撤销最终遣返令、恢复案件审理,并重新打开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大门。
I-829 → NTA → IJ → BIA → Final Order → Petition for Review → Stay of Removal → Circuit Court → Remand → 重新获得绿卡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