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资金来源和就业创造常见问题 -案例分析

21 June 2013

EB5投资移民常见问题往往出在资金来源和就业创造这两方面。 本文结合美国移民局 最新审理标准,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解答一些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

1.外国投资者共出资150万美元和他美国亲戚合建一个大型幼儿园。外国投资者先出120万来买地,美国亲戚接着出70万用来建幼儿园所需的房屋和设施,建成后,中国投资者再出30万来办幼儿园。 物业位置非常适合于做幼儿园,整个物业也只用于幼儿园经营。

问:买地的 120万美元可以算作EB5投资吗?

答: 可以。 因为买地和建筑后是为后面经营幼儿园服务的,这整个过程属于同一个商业项目和同一个商业计划。 幼儿园做的是社区生意,合适的位置和长期固定的场所对幼儿园的成功至关重要,所以,买地建楼长期经营幼儿园是符合商业逻辑的和划算的。 移民局通常认可这种EB5投资。

但是,如果买的是住宅,或者购买的物业和开展生意之间没有很强的关联和必要性,那么投资在地产上的钱就不一定算EB5投资。

2.十个外国投资者各投100万美元用来建造和经营一个全新的酒店。 一部分投资款用来买地,买到地后,用地抵押向银行贷款(construction loan),用贷款来建酒店,后面再用部分投资款来经营酒店。

问:这个酒店项目适合办投资移民吗?

答:  可以。  但由于十个外国投资者都要办理移民,所以创造的就业机会应该是至少100个全职美国雇员。而且,每个投资者都要证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 如果某个投资者资金来源有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其它的人。 这种大型资金组合项目,最好是通过设立区域中心来吸纳投资者,这样投资者之间才能在资金来源和就业人数分配方面避免交叉感染。

3.两个美国人和一个外国投资者合资花9百万美元购买一个正在营运中的酒店,每人出资三分之一。 该酒店目前有10个雇员。 他们计划光收购资产,原来的雇员由原雇主遣散。 酒店更换品牌名字,翻新后重新开业。 重新招15个雇员。

问: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这个项目来申请移民吗?

答:  可以。 该收购是资产收购,而非股份买卖。 雇员是新聘的,不是原来的。因为美国投资者不需要办移民,所以整个酒店雇员都可以算是外国投资者创造的。

但是,如果三个投资者都是外国人而且都要办移民,那就要创造至少30个全职的雇员。

而且,如果他们不是购买资产,而是购买原来酒店100% 的股份,用原来的品牌和班底经营酒店, 只是股东变了,但生意继续,他们应该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10个全职的雇员。

4.一个外国投资者投100万美元,打算在南加州不同城市开两个饭店, 每个饭店会招6个全职的美国工人。

问:这两个饭店可以满足EB5投资移民的就业要求吗?

答: 可以, 但前提是: 这两个饭店必须通过一个公司来经营,或者由一个公司来全资控股管理。

5.一外国投资者用他长期拥有的一套房产抵押,从国外银行借到五十万贷款,用来投资经营一个饭店。 饭店位于目标就业区,会招聘十个以上的全职美国雇员。

问:从银行借到的钱可以用来投资移民吗?

答: 可以,用投资者的个人拥有的物业抵押所得的贷款是可以用来做投资移民用的。 但证明材料包括: 贷款文件,物业估值报告,房产证,当初的购房合同,以及银行借款打进投资者帐号的证据。 国内的物业净值抵押贷款,银行很可能要求必须把贷款放到流通领域,也即第三方的商业帐号。 如果这样的话,第三方收到贷款后,要分文不少地打回到投资者的帐号,而且加上证词和操作实践解释。

如果房子是抵押给他人,从他人处拿到贷款,证据要求会不同。移民局可能会怀疑这种借款的真实性,而要求更强的证据材料,包括,借款合同,抵押文件,贷款人的资金来源等。

6.某台湾投资者看中了一个位于目标就业区的投资项目,同意投资50万美元,但要分期支付。台湾投资者给美国项目开发方开了借据,借据是分期付还, 还用台湾的房产来抵押还贷。双方约定: 一开始交保证金5万,等到I-526批准后交5万,投资者登陆美国后马上交20万,剩下20万在I-829递交之前交。

问:这种借据投资安排移民局会认可吗?

答: 不认可。 因为物业抵押贷款可以用来做EB5出资的前提是:该抵押物业在还贷违约的情况下是可以被拍卖的。本案,美国的项目开发方,因为司法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办法拍卖投资者在台湾的房产,所以这个抵押有名无实,因此,该借条不能被认为是投资。

7.外国投资者原本计划花100万美元在南加州开健身中心。投资款到达美国商业帐号后,凭着详细的商业计划书, 递交了I-526申请。 在I-526审批之前,他发现开健身中心不容易,计划无法落实。 这时候,他发现开美容院更可行,更容易雇人,盈利前景也更好。 他决定不做健身中心, 改做美容院。

问: 他的I-526会批准吗? 该怎么办? 答: 他的I-526不会被批准。 即使I-526批准了,后面的I-829也会有问题,移民局很可能会否决他的I-829。 临时绿卡批准了而正式绿卡没有批准,这是最惨的情况。 因此,稳妥的做法应该是: 撤回I-526,  修改商业计划书, 必要的话,补充资金,重新递交I-526。

8.外国投资者原本计划花100万美元在南加州开宠物店。投资款到达美国商业帐号后,凭着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和物业长期租约, 递交了I-526申请。 I-526后来批准了,他也登陆了美国,拿了临时绿卡。 后来,他发现宠物店生意不好,所需的雇员不多。他决定关闭宠物店,在同一个地方改开美容院。 美容院一开就火起来了,他雇了十几个全职的美国工人。 宠物店和美容院加起来投资超过一百万。

问: 他的I-829绿卡转正会有问题吗?

答: 根据移民局最新的审理备忘录,这种情况下I-829依然可能会获得批准, 获得正式绿卡。 但是,任何严重偏离原来投资计划的行为都可能增加案子被否决的几率,应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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