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用完了怎麽办? O-1杰出人才签证

15 October 2013

为什麽选O-1?

对想留在美国工作的专业人士来说,每年H1B的申请都是一场激烈的竞争,原因是H1B一年发出的名额只有65000名,其中包括6800名给智利和新加坡的保障名额,和20000名给在美国取得硕士以上学历的高学历名额。因此每年的4月1日开始接受提交后,通常一下子名额就额满了。如果没挤到H1B难道就没有别的工作签证可以留在美国就业了吗?答案是有的,O-1签证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不但跟H1B一样是非移民签证的一种,可以应用的职业类别还更广,而且也没有名额限制,还可以无限期延期留下来工作。下面我们就对O-1做一个基本的介绍,还有和H1B比较有什麽优点,为什麽可以做为H1B的替代方案。

什麽是O-1签证

O-1签证是一种提供给拥有杰出才能人士的非移民签证,它不排斥移民倾向。主要指的是在科学,教育,商业,体育,或艺术领域方面具有杰出才能(extraordinary ability)的人士;或是在电影或电视产业具有杰出成就(extraordinary achievement)的人 士。申请O-1签证第一次入境后可停留的时间最高可到三年,到期后可和移民局申请延长,每次可延长的时间不超过一年,但可以无限次数延期。

O-1必须有美国雇主出面递交。 外国雇员是受益人。 主要文件其实是由受益人来准备和提交。

什麽样的条件可以符合申请O-1签证

要申请O-1签证,受益人必须证明自己具有受到国内或国际上好评的杰出能力,并且在美国工作的这段期间可以继续在此杰出能力的领域工作。要符合移民法上可申请O-1签证的条件,主要有下面三种分类:

  1. 在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须证明是在特定专业领域具备顶尖才能的人才。可兹证明的文件例如: 主要的国际性大奖如诺贝尔奖,就会是很有力的证明。其他像获得国际性的奖项,是该领域专业人士都认可的组织之会员,发表具重要性文章取得一定的成就,在专属领域有学术上的贡献,写的文章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在之前的工作上担任重要专题,或者在该领域取得相对高的报酬。
  2. 在艺术领域的杰出能力指的是在该领域具有很高的成就。受益人必须是在艺术领域具有高知名度或者位居顶导地位。
  3. 在电视电影产业,受益人须证明自己有优于其他同行的成就和技术。包括提名或获奖,在大製作的影视作品中担任脚色…等等都可以证明杰出成就。

选择O-1签证的优点

O-1和H1B的相同点是都是由雇主为员工申请的非移民工作签证,两者相比较的话,O-1签证有以下几个明显的优点:

  1. O-1签证没有H1B每年的名额限制,移民局主要是根据受益人是否具备杰出能力来审核发给。因此,没有取得H1B的专业人士,如果符合O-1资格的话雇主也可以帮忙申请。
  2. O-1没有像H1B一样规定雇主必须给外国雇员发普遍流行薪水(Prevailing Wage)。
  3. O-1的雇主可以是一些hiring agency, 对雇主义务要求宽松一些。 H1B往往在雇佣关系上更严格。    H1B需要有劳工部出示的LCA前提性文件, O-1则不需要。
  4. O-1没有停留时间的限制。不像H1B所有延长时间加起来最多不超过六年,O-1签证第一次签证可停留的时间为三年,之后只要每年申请延长就可以了。
  5. O-1 签证含括的专业领域也比H1B来的多,除了和H1B一样的科学和商业方面专长人士,在艺术,娱乐,和体育领域的专业人士也可以申请O-1签证。
  6. O-1签证审批核准下来后,受益人马上可以合法工作,不像H1B每年4月1号提出申请后,即使立即通过顺利取得了,也要等到同年10月1号生效后才可以开始工作。
  7. O-1签证同样比排斥移民倾向,签证官不能因为O-1收益人递交了I-140而拒签O-1签证。 而且跟同样要求有杰出能力的职业移民EB1A相比,O-1所需要证明的杰出能力门槛相对较低。
  8. O-1的申请费被H1B便宜。 不用交劳工培训费和防伪打假费。

O-1签证需要准备的审查资料

申请O-1签证需要填写I-129表格。 此外还要整理很多关于成就和影响力的文件, 而且根据移民法还要准备一个谘询文件 (consultation) 一起呈上。谘询文件指的是从同行团体(peer group)(例如行业公会) 或受益人专业领域中取得的书面谘询意见(written advisory opinion)。如果受益人可以证明没有类似的同行团体或劳工团体存在,那谘询文件可以例外地不需要提供,但移民局仍会要求受益人取得该领域同行取得推荐信(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证明他们在该领域的杰出能力。

雇主和申请受益人间的雇佣关係也需要证明,可以是用书面的合约书,也可以是口头协议的摘要,但如果是口头协议的话移民局还要求其他的证明材料,像双方的电子邮件往来等等。

综上所述,虽然O-1杰出人才签证在法律条文上对受益人的成就门槛规定得很高, 甚至跟EB1A的门槛类似,其实, 任何杰出都是相对的。 现实中,移民局对O-1审理尺度比EB1A宽松多了。或许是由于我们位于世界娱乐之都LA的缘故,张大钦律师事务所曾经给很多的电影电视工作者,动漫设计者,画家,艺术家,音乐家, 表演艺术工作者成功申请到O-1签证。当然, O-1也适合于科学和技术领域有一定成就的专业人才。

在H1B供应严重不足的情况下, 移民官对O-1的标准张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把O-1当成了缓解H1B配额不足的一个替代性签证。 所以, 那些在某个领域有一定成就的个人, 在H1B名额用光了, 薪水达不到prevailing wage要求, 或者H1B六年到期的情况下, 应该大胆地提交O-1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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