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加盟特许经营权企业Franchise作为E2投资项目的利弊分析

05 April 2019

        张大钦律师事务所是格林纳达政府指定的投资入籍项目代理商。我们的很多客户在取得格林纳达国籍和护照后,选择了通过在美国加盟一家特许经营企业,也就是Franchise,来申请E2条约国投资商签证。 特许经营(Franchise)作为一种商业模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加盟店,虽然并不为所有人熟知,但却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快餐行业是最常使用特许经营的行业,麦当劳、肯德基、Subway等都是特许经营的典范。那么究竟什么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有哪些不同模式?它是怎么运行的?选择特许经营模式来申请E-2签证又有哪些利与弊呢?

特许经营模式的起源和发展

        从历史上来看,特许经营模式的起源可追溯到中世纪地主对农民在其所有的土地上进行打猎和商业活动的有偿授权。随后这些权力被纳入了欧洲的判例法,并被传承下来。现代特许经营始于美国国父之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他于1731年与托马斯惠特马什签订了历史上第一份现代特许经营协议,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敦提供连锁印刷服务。

        关于现代特许经营,历史上最经典的案例莫过于可口可乐。可口可乐公司自其19世纪创立以来广泛实施了授权他人装瓶和销售的策略,可口可乐公司则为装瓶厂提供浓缩液和广告支出。随着大量加盟商的加入,可口可乐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迅速跻身为全球知名品牌,由赚的盆满钵满,成为美国最早,也是最成功的特许经营企业之一。

        如今,特许经营模式已经遍布各行各业。根据美国政府的一份报告,截至2018年,特许经营行业雇佣了2100万人,为美国创造了2.3万亿美元的经济收入,对美国整体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

美国的特许经营企业发展状况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一直是全球特许经营的领导者。从一开始的快餐店,便捷旅馆,到稍后的汽车旅馆、美发、保洁公司等,目前,全美已有909,253家特许经营企业,生产总值为8,809亿美元,占所有私营非农就业的8.1%。直接创造了1,100万个就业岗位,占私营企业总就业数的4.4%。可以看出美国整个社会经济对于特许经营行业的依赖性。以下是2015年美国主要特许经营权企业的综合排名,加盟成本,以及店面数量:

1.Subway(三明治和沙拉)|加盟成本为84,300美元 –  258,300美元,全球41,916家连锁店;

2.麦当劳| 加盟成本为995,900美元 –  1,842,700美元,全球36,368家连锁店;

3. 7-Eleven Inc.(便利店)| 加盟成本为40,500-775,300美元,全球53,539家连锁店;

4.汉普顿酒店(酒店)| 加盟成本为3,716,000美元 –  15,148,800美元,全球2300家连锁店;

5.Great Clips(发廊)| 加盟成本为109,000美元–203,000美元,美国和加拿大3,694家连锁店;

6. H&R Block(报税服务)|加盟成本为26,427美元 –  84,094美元,全球10,800家连锁店;

7. Dunkin’ Donuts | 加盟成本为537,750美元 –  1,765,300美元,全球10,858家分店;

8. Jani-King(商业保洁公司)|加盟成本为11,400美元 –  35,050美元,全球11,000家加盟商)

9. Servpro(保险以及清洁公司)| 加盟成本为102,250美元 –  161,150美元,在美国和加拿大设有1700家连锁店;

10. ARCO-ampm (便利店和加油站)| 加盟成本为1,835,823美元 –  7,615,065美元,全美1055家连锁店。

从以上榜单可以看出,不同行业不同品牌的加盟成本相差悬殊,少到几万美元上至数百万美元。由于E-2签证只要求申请人进行少量投资,一般15万美元即可,所以选择加盟成本较低的行业和品牌即可申请E-2,例如Subway、7-Eleven Inc.,Great Clips,不必投资酒店和加油站这类大型百万美元项目。

什么是特许经营权企业?

简单来说,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将其品牌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经营资源等,授予给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特许经营权企业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 产品品牌特许经营。

  产品品牌特许经营又称作“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人向被特许人,也就是向加盟者提供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销售权。特许人会提供产品的制造技术、有关专利、商标的使用权,对加盟者的具体生产和经营不做过度深入的限制。产品品牌特许经营的典型例子有汽车经销商、加油站,及饮料罐装和销售。

最有名的此类特许经营企业非世界最大的饮料公司可口可乐莫属。自1889年起,可口可乐便开始将罐装权有偿授与有能力大批量生产可乐的加盟者,以及使用可口可乐商标的权力,但只可罐装并销售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而不能涉足竞争对手例如百事可乐公司的产品。可口可乐还统一要求所有加盟者统一使用其1915年获得专利的经典曲线玻璃瓶来罐装销售,以增强品牌整体影响力。该经典玻璃瓶至今已经过历代改款延续超过百年,并出现在众多艺术作品中,例如最著名的现代艺术家安迪沃霍1962年的画作绿色可口可乐瓶,俨然已成为具有全球认知度的文化符号。

  • 经营模式特许经营

  随着商业活动的不断复杂化,特许者为了保证其品牌名誉和产品口碑,需要对加盟者的经营活动进行更深入的协助和管控,于是经营模式特许经营作为第二代特许经营模式应运而生。该模式现已成为现代主流的特许经营形式,上文中上榜的主要特许经营权企业全部使用的是这种模式,包括Subway、麦当劳、7-Eleven,而我们通常提到特许经营时指的也正是经这种特许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加盟者要按照特许者规定的经营方针和标准提供产品和服务,各方面受特许者不同程度的监督。加盟者除缴纳一笔加盟费之外,还需要不断根据销售额按一定比例向特许者提供分成。特许者也为加盟者提供培训、集体广告、产品研发和更新等后续支持。

在以上分类的基础上,有时特许经营企业还可以从其他角度进行细分。

例如单体特许和区域开发特许。单体特许允许加盟者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成本低,适合投资额较低的加盟者,E-2签证的申请人选择的往往就是单体特许。而区域开发特许赋予加盟者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范围开设规定数量加盟店的权力,因为门店数量多投资额需要也更高,适合经济实力充沛的投资者。与单体特许不同,通过区域开发特许,加盟者可获得该区域的独占权,相应的该地区的全部客源均会流入该加盟者的门店。

顺应商业全球化的大潮,很多特许经营企业也已纷纷开拓海外市场,为了解决跨国管理难,水土不服的问题,代理特许和二级特许随之出现。代理特许指在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者将自己的商标、产品、专利、技术、经营模式及其他商业模式组成部分授予另一机构,作为特许者在当地的代理为特许者招募加盟者,为加盟者提供指导、培训、监督、和支持。因此,在代理特许模式下,被特许者与上述加盟者不同,实际上是特许者的一个服务机构,不具体负责日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与代理特许类似,二级特许也是介于初级特许者和加盟者中间的第三方,也为加盟者提供指导、培训、监督、和支持。不过,与代理特许不同,二级特许会作为特许者与加盟者直接签订合同,并收取特许费,分流了初级特许者的管理监督权和特许费。

在美国投资加盟一家特许经营企业的手续和有关法律法规

美国的特许经营由联邦法和各州法律共同管理。在联邦层面,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通过《联邦贸易委员会特许经营条例》来监督和管理全部美国特许经营企业。该《特许经营条例》为特许者的披露义务制定了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各州可自己立法对披露义务做出进一步的补充规定。

在美国,洽谈加盟一家特许经营企业会收到两份重要文件,《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和《特许经营披露文件(Franchise Disclosure Document,简称FDD)》。《特许经营加盟合同》顾名思义,是特许者和加盟者双方对其权利义务和加盟涉及的加盟金、权利金、和保证金等具体加盟问题的约定。为了保证加盟者的知情权和做出有事实依据的投资加盟决定,在《加盟合同》以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还要求特许经营商在收到加盟费或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前的十四天内向每位加盟申请人提供FDD的副本。

该披露文件需要根据《特许经营条例》的要求,对23个重要事项及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一般长达300-700页。这些重要事项包括:特许公司,其关联公司和前身;特许公司关键人物的身份和商业经验;特许公司的诉讼史;特许公司和公司关键人物是否曾涉入任何近期的破产事件;首期加盟费;其他费用和开销;预计投资额;供货商和服务限制;加盟者义务;融资安排;特许公司义务;加盟地点或地区;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机密;加盟者参与加盟店实际经营的义务;对加盟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的更新、终止、回购、修订、或转让;品牌形象大使;特许公司财务状况;加盟后财务前景预测;所有其他加盟者和前加盟者;特许公司签订的合同;确认回执。在此基础上,每个州可能对于FDD需要提供的信息有自己特定要求,但公开文件中必须符合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条例要求。FDD是非常有必要研究细读的,特别是对于刚刚接触特许经营行业的投资者而言,能够有效的帮助他们在购买特许经营权时做出最明智的决定。

在美国,特许经营权不需要向联邦政府进行任何注册,但是有些州要求特许经营企业注册,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华盛顿州,和纽约州等13个州,具体注册要求请查看各州相关部门网站。例如: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商务监督部官网,在加州注册一家特许经营企业,特许者需要向监督部提交并注册其FDD,并且缴纳$675的申请费,此后每年还需缴纳$450的更新费。加盟者不需向州政府注册为特许经营企业,只需要根据其加盟的行业向其所在城市或郡政府申请营业执照和经营特定行业所必须的执照,与投资一家非特许经营企业并无不同。

加盟特许经营企业的优势

加盟特许经营企业比起自己独立创业,一大优势是可以从成熟的较大规模特许经营者处获得各种支持,包括对经营者和员工的训练,使得他们可以迅速上手,掌握特许经营品牌已被证明可行的经营模式和产品制作工艺。很多特许经营者还为加盟者提供原材料或者长期合作的供货商。因此,加盟者不需要具备丰富的经营和管理经验,在建立和运营公司方面的工作量也会更小。

由于特许经营企业一般已经在市场上成功立足并开设了一些门店,而且特许经营企业在与加盟者签约前必须依据上述《特许经营条例》规定向加盟者提供《特许经营披露文件》也就是FDD,从而进行详细而透明的信息披露,所以加盟者可以在决定投资加盟前就对加盟的未来商业前景有一个比较全面和可靠的了解和预测,可以自由选择加盟商业前景明朗的企业,少走弯路,更快地使企业走上正轨。换句话说,加盟特许经营更易成功,风险也更低。也正因如此,加盟一家有规模的名牌特许经营在申请E-2签证时会更容易被移民官认为能在短期内实现能满足一家人基本生活需要的收入,所以更容易被批准。

加盟特许经营企业的投资额一般也比同类企业自主创业更低。这是特许经营由特许者提供商业模式,产品制作方法,和管理办法所决定的,加盟者可以在摸索适合的企业管理模式,产品研发,物流,等方面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特许经营企业诞生的初衷是特许经营者可以通过吸引加盟者的投资,从而自己只需要较少资本即可进行大规模扩张。在这种模式下,特许经营企业授权加盟者使用其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和商业秘密,使得每一位加盟者都能享受特许经营企业整体的品牌和广告效应,并且不断为其添砖加瓦互利共赢。所以,在打造品牌方面,特许经营企业优势突出。

  由于以上特点,加盟特许经营企业对投资和企业管理经验尚浅的投资人来说是一条相对更容易成功的捷径。不过在以上优势外,加盟特许经营也相应地需要付出一定代价,例如需要长期按销售额比例支付加盟费,需要根据特许者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不能自由开发新产品,不能随意更换店面地点,等等财务和经营自由方面的限制。如果其他加盟者表现不佳,品牌整体形象也会受到负面影响。任何投资行为都无法保证100%的成功的真理也适用于加盟特许经营企业,因此加盟者同样需要妥善而有计划地管理该企业的日常运营,需要保证充分的投资和盈利,以及良好的客户满意度。

总结

         对于想要办理E2签证的投资者而言,选择加盟特许经营企业作为投资项目对于创业新手无疑是较易成功的选项。首先,投资已被市场证明的有一定口碑和影响力的美国本土品牌,在盈利潜力方面对于移民官会比较有说服力。第二,作为加盟商铺,特许者会派专人来到门店来进行人员培训和供货,并共享专利、和生产工艺等资源,对于初次在美国投资开店的投资者来说,可谓省心省力!第三,共享品牌和商标,对于市场的开发无需投入过多的精力。例如,投资加盟一家Subway,在选择好店铺的地理位置后,并不需要再投入一大笔的广告费去为店铺做宣传,这就是品牌效应。如果您有兴趣,但又不确定是否应该以及如何通过投资加盟特许经营企业来申请E-2签证,不妨联系我们进行免费评估。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已经帮助多国投资人获批E-2申请。凭借我们移民案件95%的整体成功率,和近十年的相关经验,我们承诺会竭尽所能,保证以最大的真诚和严谨的态度来帮助您在追寻美国梦的途中走好每一步

其他重要问题

  1. 投资加盟店是否需要在美国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不一定,这一点可以在洽谈加盟时与商家进行商议。很多商家理解初来乍到的外籍加盟者并没有在美国累计任何信用记录,所以不要求外籍加盟者拥有信用记录,另一些则需要支付额外的押金。

  • 投资加盟店是否有生意失败的风险?如果生意失败是否会影响E-2签证的有效性?

任何投资都是存在风险的,加盟店也可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投资加盟店只是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而是否盈利还是取决于投资者的经营与市场营销策略。为了维持E-2签证的有效性,E-2投资人的企业必须持续运营,并且其营业额能满足申请人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这一条要求适用于任何E-2投资人,通过加盟特许经营企业申请E-2签证也不例外。

  • 作为E-2主申请人,我的家人是否可以作为我的员工在投资的加盟店工作呢?

E-2签证主申请人的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并在批准后为美国任何雇主工作,也包括E-2主申请人投资的加盟店。主申请人的子女不可凭E-2附属申请人的身份工作,但是可以由主申请人出面将其作为E-2企业员工申请E-2签证,批准后可以赴美为投资的加盟店工作。其他家人也可以通过与子女相同的方式申请E-2企业员工签证来美国为投资的加盟店工作。另一种可行的策略是由E-2签证主申请人和另一位家属共同投资加盟一家美国特许经营企业,每人持股50%,则两人均可作为E-2签证主申请人赴美一同经营管理该加盟店。这一种办法最多只可有两位投资人,因为E-2主申请人的持股比例不可低于50%。

  • 既然加盟特许经营可以从特许者处获得管理和经营以及产品工艺等各种支持,E-2申请人可以加盟并雇佣一位专业经理替其打理加盟店, 但不自己直接参与企业管理吗?

否。如果您只是加盟特许经营而不申请E-2签证,完全可以另雇他人帮您打理店面而不需参与日常经营。然而,根据E-2签证的法律法规,申请人赴美的目的只能是开办和管理经营其投资的企业,所以不参与管理的投资人是无法获得E-2签证的。

  • 如何寻找特许经营企业并查看每家特许经营企业的基本信息?

寻找特许经营企业有各种途径,包括广告,朋友介绍等等。此外,有一些特许经营企业名录网站,例如Franchise Direct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提供特许经营企业名录,用户可根据不同的经营领域、地点、投资额进行筛选,最后得到一份适合投资人的特许经营项目名单,并查看项目介绍、加盟费数额等基本信息。如果投资人有意进一步洽谈,可以在该网站申请索取更详细的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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