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美国EB5区域中心投资移民风险

15 May 2013

林林总总的EB5区域中心项目,外表各异,本质一致, 共同目标只有一个: 要钱。外国投资者的共同目标也只有一个: 绿卡。围绕着钱和绿卡的交换,美国政府始终把握着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 以美国的经济利益为中心。 两个基本点是: 钱的来源是否合法。钱的花销是否用在创造就业上。在I-526申请临时绿卡的阶段,重点审查的是钱的来源和转移。  在I-829正式绿卡申请的阶段,重点审查的是就业创造。

对于EB5投资者来说,最关心的话题是:风险管理。投资移民风险有两方面: 1) 投资的风险 2)移民的风险。 投资风险包括: 投资会不会被套牢?资金能不能回收?多长时间能回收?利润或损失如何? 移民风险包括:我能不能拿到临时绿卡?多快能拿到绿卡?临时绿卡能否转正等。

要知道, 在500 个EB5区域中心里,真正吸纳到EB5投资者资金的还不到200个。而这200个里面,有投资者拿到了正式绿卡,而且投资本金已经足额返还的还不到20家。 如果你把钱投到无法如期开工创造就业的项目上,你可能既得不到“绿卡”也拿不回投资。 赔了夫人又折兵。在拿到临时绿卡之前, 你的投资本金存放在银行监管的帐号里,是相对安全的。 在拿到临时绿卡以后, 你的资金由监管帐号转到项目开发方帐号, 你的投资化为股份, 真正的风险就来了。

总而言之,投资移民最终成功要看I-829永久绿卡,  而不在I-526临时绿卡。  拿到临时绿卡而没有拿到正式绿卡的比没有拿到临时绿卡还惨。只有笑到了最后, 才是笑得最好。

为了确保你的投资最终换回永久绿卡,资金安全返回,选好区域投资中心和项目是重中之重。投资者在挑选项目过程中,要辨识四大陷阱:

陷阱一: 虚假陈述

被誉为美国投资移民史上最大的骗局 的 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就因为信息欺诈被美国证监会起诉。在该项目宣传资料中,一个没有任何酒店开发经验的开发商被神化成来源于地产开发世家,有15年经营酒店经验。州长现身一下会议,被说成是该项目的形象代言人。该项目一经“州政府聘请的中立的第三专业机构”估价后,身价立刻涨了6倍。该项目声称由美国地位仅次于高盛,排名第二的Loop Capital 投资银行保证资金到位。这个所谓排名第二的投行, 不过是 一家只有100来人的三流小投行,根本不能和高盛美林摩根斯坦利等相提并论。 案发时,项目开发方已经将超过90%的管理费挥霍一空, 1.45亿美元的投资款被挪用。有超过250名投资人血本无归,移民梦碎。其中大部分为中国人。

陷阱二: 政府担保

很多EB5项目标榜自己为“政府项目”,其实不外乎几种情况:第一,政府提供初期启动资金;第二,部分政府贷款;第三,政府发行债券; 第四,政府提供激励或优惠政策;第五,政府出面牵头。但这些有限度的支持,都不是担保。 就本质而言,美国没有真正的政府担保项目。 美国各级政府财政全部来源来自于纳税人,开支透明,拨款权掌握在各级议会手中。政府开支预算要经议会批准。 对于项目投资,政府不承担实际责任,更不会用美国纳税人的钱为外国投资移民项目提供担保。况且, 美国移民法明确规定,移民投资必须内置风险。任何由投资项目给投资人提供的担保都将视为违反法律。

陷阱三: 租户就业

区域中心在就业预测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考虑间接或衍生出来的就业机会。 因此很多地产开发项目会将租户的雇佣人数计算在内。 例如,区域中心将其开发的写字楼租给了某公司,该公司雇佣了200人, 区域中心就将该就业人数囊括在间接就业数字内,成为“租户就业模式”。美国移民局认为“租户就业模式”这一统计模式在经济学上不合理。早在2012年2月,移民局曾明确表示因为租户的商业决定而产生的就业不能归功于EB5业主。然而,很多中介公司在推介租户就业模式的EB5投资项目时,闭口不提政府规定,刻意淡化潜在风险。 使用租户就业方式的EB5项目投资人很可能会在I-526临时绿卡申请阶段被要求补充就业证据,这类项目的投资人很可能无法获得永久绿卡。 2012年热销的夏威夷檀香山国际机场项目项目就因为这个问题而备受挑战。

陷阱四:资本注水

为取信潜在的投资人,很多EB5项目会公开资本结构。例如,马里兰博彩中心项目总投资约5.6亿美元,其中马里兰州政府投资占1.2亿美元,约21%,金融机构贷款额度为1.5亿美元,占27%,EB-5资本仅占18%。 但 政府承诺财政支持,有时是靠不住的。例如,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财政局局长已致函马里兰州总务署,撤回了其对马里兰政府大楼改造项目的支持。资本注水的另一种方式是“过桥贷款”,即银行收取服务费后先行放贷,该贷款并不实际投入项目,而是寄存在监管账户或者项目方账户内充当“资本托”。等到EB-5融资到位,EB-5资金被用来先还贷而不直接投入项目。这样,项目实际资本结构会与最初公布的比例大不一样。

投资者在挑选区域中心项目时,应该综合考虑如下的因素:

•考察项目的融资周期,融资规模,可行性分析,项目获得的支持和资质等。 EB-5投资人应该要求地区中心经营者出示能够表明融资项目能够如期展开的书面证据,比如土地租约,银行贷款,经营执照等等。

•要审查该投资项目就业预测办法是否稳妥合理, 投资项目如期开工,按计划实施的难易程度。

•区域中心融资项目中不宜过度依赖外国投资。 如果外国投资比例过高,一旦无法找到足够EB-5投资人,项目开发方又无法从美国本土筹到资金,该项目成为烂尾的几率会很高。 即使EB-5投资人的比例较为合理,为以防不测,投资人还应该了解在EB-5投资不足时,经营者有什么补救方案,比如是否有银行提供了贷款承诺,政府发行债券等。

•该地区中心旗下的投资项目的营运状况。 项目经营者的资质及背景,先前投资者I-526/I-829的审批情况, 是否有投资者成功回收投资。

•投资项目的管理成本, 股份转让的可能性, 投资本金回收的途径和机制等等。

•事在人为。 区域中心后面的开发商和专业团队是不是一群可靠的人。 这是最根本最需要考究的问题。

综上所述,投资者要清醒,区域中心没有一个是非盈利性机构。区域中心所宣传的政府担保或优惠,大都只是促销的噱头, 经不起推敲。地区中心的经营者不是什么活雷锋,他们建区域中心都有一个目的,就是挣钱。至于区域中心经营者的资质和诚信,得由投资人来小心鉴别。

我是张大钦律师。 我们专精商务投资和杰出人才移民。我们小心翼翼地处理每一个EB5投资移民案件。

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律师在代理投资者的EB5案件时不应该与区域中心发生利益输送 。我们, 作为负责任的律师,会全面客观分析客户情况,定做最佳移民方案。 我们会协助客户设立公司,挑选项目,尽职调查,评估风险。  美国政府关心的是就业,区域中心关心的是你的投资,而我们所关心的是您的成功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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