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移民签证综述
签证可以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移民签证是给打算永久居留美国的外国人发放的。 而非移民签证是给只是打算短期停留美国的外国人发放的。 关于移民签证,请参看我们博客文章: 移民美国的六条主要途径,本文主要讨论的是非移民签证。
没有有效的签证, 外籍人士是无法合法进入美国的,法定免签的情形除外。 即使是有了表面有效的签证,也无法保证你能100%能进入美国, 特殊情况会在后面谈到。签证官在签证面谈时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在事实认定上几乎不可以挑战,这也给赴美签证抹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非移民签证的类型
非移民签证的种类繁多,从字母A到Z, 基本上每一个字母都对应着一种签证。有时, 一个字母对应着好几种签证, 譬如, H有H1B, H1B1, H2B, H3, H4。有时, 一种签证还有几个细分种类, 如B1, 既可以是商务考察, 还可以是住家保姆, 还可以是以赢取奖金为唯一目标的运动员。这样统计下来, 美国非移民签证种类接近成百种。
那么多签证种类, 会不会容易混淆? 不会。 很简单, 按照访美的目的(purpose)来分, 就可以区分锝一清二楚。
赴美目的
按照赴美目的来归类, 最常见的有商务旅游(B1/B2, E),学习(F, J, M),工作(A,H, L, O, P,Q,I, R, G), 过境(C,D),促进家人团聚(N,K,V)和为犯罪受害者提供的签证(U, T)。常见的签证种类参见下表。
商务旅游签证
B-1 | 业余运动员和职业运动员(以赢取奖金为唯一目标) |
商务访客 | |
家庭雇员或保姆(必须陪同外国雇主) | |
B-2 | 旅游、度假、观光客 |
寻求医疗服务的人士 | |
E-1 | 根据国际条约或协定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
E-2 | 根据国际条约或协定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
学习
F-1 | 就读学术机构和语言学校的学生 |
F-2 | F-1签证持有人的亲属 |
M-1 | 职业教育 |
M-2 | M-1签证持有人的亲属 |
交流访问学者
J-1 | 教授、访问学者、老师 |
互惠生(包括高中和学院/大学学生) | |
研究学者 | |
专家 | |
医师 | |
受训人员 | |
国际访问者 | |
政府访问者 | |
夏令营顾问 | |
换工住宿者 (Au pairs) |
临时工作签证种类
H-1B | 从事特定技能领域的专业人士 | |
H-1B1 | 自由贸易协定(FTA)专业人士:智利和新加坡 | |
H-1C | 前往缺乏医疗人才的地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士 | |
H-2A | 短期季节性农业工作者 | 只有特定国家可以申请 |
H-2B | 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 只有特定国家可以申请 |
H-3 | 参加非就业性质的项目培训 | (除了学术界或者医学界) |
L | 跨国高管人员调动 | |
O-1 | 杰出人才 | |
P-1 | 国际知名的运动员 | |
P-2 | 参加国际交流活动的演艺人士 | |
P-3 | 进行独特文化表演项目的人士 | |
Q | 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 |
I | 新闻媒体工作者 | |
R | 宗教工作者 | |
G | 国际组织员工签证 | |
A | 外交公务签证 |
移民倾向
非移民签证也可以按是否允许申请人带有移民倾向(immigrant intent)来区分。“移民倾向”, 顾名思义,就是指签证申请人有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 美国移民法设定所有的外国人都有移民美国的意图。 法律要求每一个非移民签证的申请者都要证明他没有移民美国的意图。这多少有些“有罪推定,自证无罪”的味道。 在非移民签证的面谈中,签证官带着有色眼镜审视每一个申请人,并假设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除非申请人能证明自己在母国有牢固的约束力,并不想移民美国,才能顺利获得非移民签证,寻求进入美国。
大多数非移民签证都不允许有“移民倾向”, 但凡事都有例外,有些非移民签证允许有移民倾向。 “双重倾向原则”(dual Intent Doctrine)是指法律允许签证申请人有移民或不移民的双重倾向,申请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没有移民倾向,即使有移民倾向,也可以顺利拿到非移民签证。法律明确规定允许有“双重倾向”的签证种类是:H1B专业工作签证和L1跨国高层管理人员调动签证,以及附属的H4和L2。
基于实践,我们总结出有些非移民签证在移民倾向方面的审查是比较宽松的。比如:E1条约贸易商,E2条约投资商,E3澳大利亚工作者-专业人士,O1杰出人才和P1杰出运动员。此外,有些 签证本身就意味着不受“移民倾向”约束的签证种类包括: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签证),K3(美国公民申请配偶来美国团聚的签证)和V (绿卡持有人的家属签证)。详细的内容请参看:允许合法拥有移民倾向的非移民签证介绍。对于上述几种签证(H1B, L1, H4, L2, E1, E2, E3, O1, P1, K1, K3, V),就算申请人有移民倾向,也可以拿到赴美签证。
移民局预先审批
当然,我们也可以根据是否需要提前得到移民局预批准而分为:不需要移民局批准而直接到美国境外领事馆申请的非移民签证, 以及需要移民局事先批准后才能向美国境外领事馆申请的非移民签证。 其中,B1/B2, F1/F2,J1/J2, E1/E2是最常见的可以直接在领事馆申请的签证,而L1, H1B, O1, P1, 是需要通过移民局批准后才能向领事馆申请的非移民签证。 一般而言, 付美国工作的签证种类一般都需要经移民局预先审批, 友好通商条约或自由贸易条约下诞生的便利签证种类E1/E2/E3等除外。
名额限制
大多数的非移民签证是没有名额限制的,例如B1/B2, F1等,但是部分非移民签证申请, 比如H1B,则是有年度名额限制的。而同样的工作签证L1, O1确没有名额限制。 对于H1B, 如果一年的名额满了,移民局将不再接受申请。所以,每年H1B申请之时,申请人都是绞尽脑汁,摩拳擦掌,使尽全身解数让自己获得一席之地。 但是,名额总有用完的一天,当H1B用完了该怎么办呢?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看:O-1杰出人才签证,介绍一种特殊的B1工作签证,H3培训人员签证介绍 ,TN加拿大、墨西哥专业人士签证 。
附属人员派生签证
除了各种各样的主申请人签证(principle visa),例如B1, F1, H1, H2, J1, L1,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为了促使家庭的团聚,非移民签证中还有一系列的附属人员派生签证(derivative visa)。派生签证是发给主要签证持有人的随行家属的。常见的派生签证包括B2,H4, L2, F2, J2。
另外, 对于O-1特殊人才,O-1辅助随行人员O-2, 或者是P1,P2,P3运动员或表演者签证, 他们的家属可以申请O-3或者P4等派生签证。
一般来说,派生签证附属于主要签证,所以派生签证在美国的逗留时间不能长于主要签证的逗留时间。派生签证的有效性取决于主申请人签证的有效性。 如果主申请人签证期满离开美国,那么派生签证持有人也应该同时离开。由于派生签证的性质,美国移民法对该类签证也有一定的限制,例如F2和H4持有人在没有获得联邦政府的特别许可的情况下不可以在美国工作。但是,L2配偶和J2配偶则有权申请工作许可(提交I-765)来工作。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针对L2的特别规定:L2如果要工作,必须持自己的L2签证进入美国并另行申请才能获得工作许可。而上述派生签证的持有人大多是可以在美国上学并注册为全日制学生的,除了F2。持有F2签证的配偶可以上学,但是不能成为全日制学生,而持有F2签证的孩子可以注册全日制学校(幼儿园到12年级)。
签证的种类了解以后,我们关心的下一个问题就是如果申请签证,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获得的签证的有效期。
申请非移民签证的程序
签证申请程序如下:
- 选择签证类型
- 填写在线DS-160表格
- 通过预约中心注册登记,缴纳申请费用以及预约面谈时间
- 在选择好的签证地点进行面谈
- 在选择的中信银行领取护照和签证
非移民签证的文件要求
根据赴美目的的不同,是否允许有移民倾向和是否需要移民局的提前批准,每种签证的准备材料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申请人的护照,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的确认页,申请人照片和申请费都是必须的。而对于非移民签证中不允许有 “移民倾向”的,申请人往往需要准备材料以证明其在中国牢固的约束力,不会移民美国。这部分材料包括不动产,动产,直系亲属关系等。针对不同类型的签证,因为赴的的不同,准备材料的标准也不同。举例来说,对于B1/B2,美国公司的邀请函或旅行计划,机票等都是有利的证据;对于H1B,已经批准的I-797和I-129都是必须的。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签证类型所需要的材料,请访问:http://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glish.html。
有些时候,在申请H1B, L1, O1签证时,申请人会收到一张行政审理通知单,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这就是非移民签证的221(g)行政审理单。关于如何应对这样的行政审理程序,请参见:美国非移民签证221(g)行政审理程序及对策。
非移民签证的有效期
梦寐以求的赴美签证获得后,很多人会对签证的长短以及在美国的合法停留时间有所疑问。那么,
签证的长短是如何确定的, 有哪些因素决定的呢?主要的决定因素是中美两国的互惠安排。
就最常见的商务旅行签证来说,签证有效期可分为三个月,一年、三年、五年、十年和永久性。入境次数也可分为一次和多次入境。目前香港特区公民比较容易申请到的B1/B2签证是10年、多次入境有效的。而从2012年11月1日开始,美国开始实行对台湾公民的免签证待遇。也就是说台湾公民从此进入美国进行商务和旅行是不需要再申请签证。这都是基于美国与台湾,香港等地的签证互惠安排。
最近,中美双方就签证互惠达成共识,赴美商务旅游签证和留学人员签证将延长。根据共识,双方将为前往对方国家从事商务、旅游活动的另一方公民办法有效期最长为10年的多次入境签证,为从事留学活动的公民颁发有效期最长为5年的多次入境签证。所以,符合F,M或J类签证条件的中国学生, 交流访问者及其家属现在有资格获得有效期长达五年或其项目长度的多次入境签证。
签证与身份
签证和身份是关联但不同的两个概念。 签证是从美国境外进入美国境内用的。 而身份是在美国境内才有的。 打个比喻, 签证是进入美国的敲门砖, 用它可以寻求进入美国。但并不是每一次敲门都一定能进门。 而且一旦置身于美国境内, 这个敲门砖就没有用了。 你在美国境内能逗留多久, 不看签证而要看身份文件:边境盖章以及 I-94 卡。 如果海关的人认为你进入美国的真实目的与你在申请签证的表述目的不一致, 他有权拒绝你入境。 另外,一个人一旦离开了美国, 就无所谓身份。 你的身份处于悬置状态。 等你凭有效的签证重新进入美国,有了I-94卡,才又回到有效的身份。 由于签证和身份的性质用途都不一样, 他们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 一个人可以有表面有效的签证, 但实际上已经失去了有效的身份。 一个人也可以是签证已经过期了, 但在美国还是有合法的身份。
这里涉及到签证与身份的问题,详情请参见:签证与身份,貌似而实不同。
最后,申请人持有效的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并在这片自由的土地上生活,学习或工作。这个时候,是否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大部分的签证都是有期限的,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必须在非移民身份到期前离开美国,逾期居留将影响下次的非移民签证申请或被禁止进入美国。此外, 非法打工和逾期居留可以导致一个人表面有效的签证失效。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如果在美非法滞留时间超过180天但少于1年,该非法滞留者一旦离开美国,3年之内不准入境美国;如果非法滞留时间超过1年,则该非法滞留者10年之内不准入境美国。
意图的转换(change of purpose)
通过商务签证,旅游签证或学生签证进入美国后,一些人的计划和想法可能发生改变,也就是所谓的赴美意图转换,那么他们就应该转换身份,比如把旅游身份换成学生身份,或者递交移民申请调整为移民身份。 时过境迁,情势变更, 意图自然转换, 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从美国签证官的角度看, 他希望每一个签证申请者的意图表述都是真实的。 如果一个人到了美国以后,马上要求转换成其它的身份,移民官就会怀疑申请人在当初申请签证时,做了虚假陈述,掩盖了到美国来的真实意图。 搞不好会被扣上“签证欺诈”(visa fraud)或者“签证预谋”(preconceived intent) 嫌疑的帽子,导致转换申请被拒,甚至影响到下次入境。所以, 我们一般访客建议进入美国后, 要等60天后, 才向移民局提交转换身份的申请。
欲了解签证欺诈,请参见:入境后即刻身份转换会牵涉到签证欺诈嫌疑。
非移民的身份不是一成不变的。 非移民进入美国后, 可以在合适的时间提交合适的移民申请。 移民申请可能会影响到某些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但它不一定会影响到非移民身份的维持。 所以, 搞清楚意图转换的途径和原则,区分签证与身份的貌似而实不同, 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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